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兩岸關係當然不是國際關係


馬英九總統雙十演說全文約4300餘字,其中21字:「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引起關注,政治效應擴大發酵。部分媒體以質疑的方式報導這21字,而《自由時報》則是引用網友評論,諷刺馬英九此講話「間接宣布統一」。

1949年兩岸分治迄今,兩岸關係從來不是國際關係。兩蔣時期如此,解嚴後李扁時期更是如此,馬英九2008年執政之後,在兩岸關係的定位上亦未逾此。兩岸治權分裂,但兩岸都施行「一中」憲法,至今並未實質成為兩個獨立國家,這是兩岸問題與朝鮮半島問題最大差別。

依據台灣地區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目前國家處於「統一前」狀態,從而據此制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又稱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我國區分為「台灣地區」(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以此「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

另一方面,由於受英、葡殖民以及其後回歸大陸的原因,我國也特別制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因此,兩年前馬政府規定公文書不得稱對岸為「中國」,應稱呼為「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即合憲合法的正確決策。簡言之,大陸與港澳人民都不能比照為「外國人」,才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港澳關係條例》的訂定,就此法理來說,兩岸關係當然不是國際關係。

大陸與港澳地區既非「外國」,因此相關事務便不能交由「外交部」來處理,否則就是違憲違法。1987年為因應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遂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1991年李登輝執政期間,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正式設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專責處理大陸與港澳地區相關事務。陸委會歷經李扁馬三朝,就算民進黨執政,兩岸關係均不予以比照國際關係處理。

李扁執政時期,法理上無法完成台獨建國大業,只能在思想與意識形態上改造台灣民眾對兩岸關係的認知與認同。特別展現在中學歷史與公民教科書的編寫,例如將「我國」改稱「中國」,大陸地區也被稱為「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從小灌輸青年「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扭曲觀念。電視平面媒體亦以「中國」稱呼大陸地區,將「中華隊」稱為「台灣隊」。

在政治、教育、媒體多方影響下,台灣民眾愈來愈慣稱大陸為中國,稱中華民國國慶為「台灣國慶」,也將前往大陸稱為「出國」。此處必須一提的是,兩岸法理定位不是國際關係,再加上「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原則,兩岸人民在兩地的往返是持「入台證」與「台胞證」,而兩地護照只是「出境」而非「出國」的證件。

兩岸的分裂,是戰後國際霸權勢力介入國共內戰後遺留的歷史問題,也是近代中華民族自救的最後一道課題。囿於李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政治論述的台灣民眾,對兩岸關係的實際狀態或覺突兀而難以接受,但政治上的一廂情願,無法也無力改變兩岸關係並非國際關係的現實。歷史問題有待兩岸人民假以時日解決,但首先要正視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的現實。兩岸同屬一中,兩岸同屬炎黃子孫,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石。

內政方面,經濟上,馬政府拿不出成長與提高就業成績飽受壓力,政治上,台獨勢力企圖拿其引以為傲的兩岸和解關係做為壓垮馬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因馬總統雙十演說中有「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而見獵心喜,大作文章。

幾個公民團體,化整為零,從反服貿等訴求各路出擊,終極目的在1985公民行動聯盟10日下午的「小組沙龍」上洩了底,沙龍上民眾高喊「台灣不是中國的。」「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有這樣「熱血」的群眾,這一聯盟儘可再度發起公民運動,佔領並拆掉陸委會,或併陸委會於外交部、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畢其「一邊一國」之功於一役,何需閃閃躲躲,一副與政治不沾鍋架勢?